陈艳,女,法学讲师,武汉大学硕士,研究方向为经济法、民商法,持有高级1+X中文速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师及考评员资质。长期担任经济法、中国法制史、国际法、电子商务法、司法速录及1+X中文速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等课程。主持及参与完成市级以上课题10余项,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独立或参与出版专著3部,先后荣获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校级“优秀教师”等荣誉称号,并在说课比赛、优秀教案评比及指导学生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奖。
个人名言:
法不容假设,教不容敷衍。
讲台即法庭,秉法理,守正义。